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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xx交通事故案索赔92272元(学生没有误工费)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作者:合肥交通事故律师   日期:2013-08-28  阅读:
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

办案人:合肥市交通事故知名律师苏义飞,如有咨询,请致电15855187095.
申请人:吴x
法定代理人:吴xx
电话:18755198676
诉讼请求
1、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、二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27282元、护理费33843元、伙食补助费720元、营养费11670元、交通费845元、残疾赔偿金37212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、鉴定费700元,扣除被告一已经支付的28000元,共计92272元;
2、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三在保险限额内承担清偿责任;
3、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。
事实和理由
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王义海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现经贵院委托莱蒂克司法鉴定所鉴定,构成十级伤残,根据法律规定,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变更诉请的申请,恳请贵院批准。
此致
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
申请人:吴星怡
2012年 8月16 日

苏律师服务热线:15855187095.
来源:合肥交通事故律师 www.026110.com
 
  
 
 
  交通事故知名律师  
丁帅律师
专长:交通事故|伤残鉴定
电话:1585650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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